4/25/2006

今天是四月二十五日,我肚瀉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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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 昨天放工回家一股氣地買了四包港幣十一元的卡樂b薯片、童星點心粗麵條、出前一丁麻油杯麵和媽愛吃的提子軟糖。 晚餐,吃了一小包卡樂b薯片、幾條童星點心粗麵條、雞蛋布丁和昨晚的剩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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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今早起來,肚子痛,腹瀉了兩次。 臉微發青,一晚間長了三顆痘子。 吃了一個牛奶布丁。
2. 重看法庭來的信,為明天作陪審團準備。
3. 甚麼也沒做,很愁。
4. 洗澡換衣服出門,買了一盒燕麥豆奶,飲下。
5. 在地鐵上看《Kinship and Gender》,發覺比上星期看時好看。 車到了太子站時,肚子又開始痛,強忍,繼續閱讀。 到了銅鑼灣,疼痛加劇下車去解手。
6. 步出百貨公司,走了三家藥店方才買止瀉藥, 鮮黃鮮橙的膠囊,一盒十顆要三十大元。 很痛,沒法子,只好買。 步出藥房,拆下包裝,連忙吞下一顆。
7. 到書得起,沒有甚麼新書或雜誌。
8. 返回公司途中,腹繼續痛,心繼續亂。
9. 途經starbucks看到磨菇薯仔雞蛋批,很想吃,但不敢。 一小時後,按捺不住吃了湯和果占多,還有一顆止瀉藥,處理invoice,肚痛,又瀉,再吃一顆止瀉藥。
10. leen來電,閒聊。 繼續工作。 肚繼續痛。 臉色呈可。 腦裡想起昨晚的飯菜。
11. 六時多,上網查陪審員出庭通知。 「由於 2006 年 04 月 26 日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沒有案件需要遴選陪審員,所有接獲傳票通知於 2006 年 04 月 26 日 出席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的陪審員,毋須到庭,並由該日起計,可獲豁免出任陪審員兩年。」 明天照常上班。
12. 媽來電, 她也中招,如我,下瀉。 一樣很慘,但說會繼續吃前晚的飯菜。 媽說「我會煲久些。」 我說「我買白粥回來吧。」
13. 肚仍隱隱痛,工作還是未完成。 想電郵給教授延遲交文日期。 leen再來電,叫我看大夫。
14. 肚仍痛,還叫。 現在已分不清它是痛還是餓了。
15. 想吃,不敢。 放工去上日文課,沒瀉,課後回家,買白粥。 電話中媽說「我沒有吃剩菜,不敢。你也不要了。」
16. 回家,媽已睡,自己吃白粥。 不飽但算吧,沒再瀉。

1 則留言:

Tim* 說...

i had diarrhea after I went to dentist ...that was quite bad..i hope i won need to eat those left over when I get back...haha..
Take care for both of u.and dad and cats.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