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/26/2005

ID card photo shooting



新式國民身份證

「民眾應繳交最近六個月內所攝彩色,脫帽,未戴有色眼鏡,眼,鼻,口,臉,兩耳輪廓及特殊痣,胎記,疤痕等清晰,不遮蓋,相片不修改,足辨識人貌,直4.5公分,寬3.5公分,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.2公分及超過3.6公分,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相紙一張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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